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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V&T Technolog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Dec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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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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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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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并结合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 公司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软硬件技术开
发;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和系统、
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太阳能光
伏逆变器和水泵控制器、电子逆
变焊机、电子加热装置、软起动
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
成、技术咨询(生产由分公司经
营,执照另办);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公司的经营范围:软硬件技术开
发;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和系统、
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太阳能光
伏逆变器和水泵控制器、电子逆
变焊机、电子加热装置、软起动
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
成、技术咨询;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
营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租赁
服务、运营管理服务(以上均不
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
目)。
第二十三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工;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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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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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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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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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一 (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 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工。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实施细 则遵照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规章等执行。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董事会由 八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 一百零六 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 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 条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事项最 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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