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V&T Technologi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2
Jul 28, 2022
55471_rns_2022-07-28_f130dcf6-13f3-4693-839b-d77ee1c1a3df.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 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 2022-03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因自身 资金需求,姜仲文先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 傅颖女士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减持期间均为 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7月28日。
2022年7月28日,公司接到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 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28日,上述 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 、姜仲文先生
截至2022年7月28日,姜仲文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 、傅颖女士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 股东名 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 价 (元/ 股) |
减持股 数(股) |
减持比例 (已剔除 回购专户 股份) |
|---|---|---|---|---|---|
| 傅颖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7月22日 | 13.79 | 52,900 | 0.03% |
| 合计 | -- | -- | 52,900 | 0.03% |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 配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姜仲文先生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 姜仲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8,406,272 | 4.06% | 8,406,272 | 4.06%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2,101,568 | 1.01% | 2,101,568 | 1.01%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6,304,704 | 3.04% | 6,304,704 | 3.04% |
2 、傅颖女士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 傅颖 | 合计持有股份 | 8,034,100 | 3.88% | 7,981,200 | 3.85%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2,008,525 | 0.97% | 1,955,625 | 0.94%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6,025,575 | 2.91% | 6,025,575 | 2.91% |
三、其他说明
1、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
-
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