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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V&T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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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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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389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http://www.v-t.net.cn),并置备于发 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 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 18.75 元/股。

2、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016 年 3 月 11 日(T 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投资者应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3 月 15 日(T+2 日)公告的《深圳市蓝 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 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 行 股 数 不超过1,300万股
每 股 面 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
定价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在T-2日前20个交易
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实施细则》(2016 年1 月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3月11日),其他发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T-1日(2016年3月10日)
刊登的《发行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B 栋第6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27657465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59013931、010-59013932、010-59013933

发行人: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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