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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V&T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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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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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海华腾 |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海华腾 |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海华腾 |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海华腾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湘 | 联系电话:0755-82773873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国庆 | 联系电话:0755-82773975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国庆、郭湘、胡伟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年度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0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文件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 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查阅银行对账单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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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3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如适用) |
√ | ||
| 7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查阅公 司三会资料并与已披露公告内容进行核对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三会材料、相关账簿记录及财务报告, 访谈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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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董事长、董秘,询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 账单、银行日记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 期报告。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查阅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公司限售股资料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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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等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等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等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等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等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将延期。 蓝海华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建设工 程完成后,受验收进程的影响,造成装修施工开工时间存在延迟,在装修进程中, 周边公共设施不完善,有关的供电、排水、交通等外部配套工程仍需与相关部门进 行沟通和落实,涉及消防等验收须经审批,该沟通落实及审批流程时间与前期估计 时间存在差异。此外,公司内部在各项建设及装潢设计工作以及设备采购环节基于 成本和高标准、严要求原则,导致在实施过程中,与预计时间存在差异。因此公司 结合实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对“生产基地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保荐 机构提请公司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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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7 年 月 日
郭 湘
2017 年 月 日 马国庆
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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