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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Sep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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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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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 年3 月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并于2023 年4 月21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3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为赣州电子、南昌显示、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 17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 亿元。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授信担保额度(亿) 履约担保额度(亿)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30 5
南昌精密 14 4
南昌显示 3 2
香港同兴达 3 3
展宏新材 2.5 1
昆山同兴达 6.5 0
印度同兴达 0 2
小计 59 17
合计 76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 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31 日、2023 年4 月2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03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简称“浦发银行赣 州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担保。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信托商业银行深圳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 民币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简称“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 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天津简单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简单汇商业保理”)签订了《“金 单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为子公司南昌智能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 币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智 能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事会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 如下:

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万元)
本次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本次担保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53.39% 74,450.03 ¥10,000
3.75%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53.39% 74,450.03 $1,000 2.70%
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60.16% 36,704.18 ¥23,000
8.63%
同兴达 展宏新材 100% 87.59% 12,764.56
¥500
0.19%
同兴达 南昌智能 100% 71.12% 9,310.82
¥5,500
2.06%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3630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信用情 况良好,不是失信执行人。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9 层及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12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和组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国 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显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462,354.21 261,380.45 200,973.76 627,951.92 3,257.96 5,662.40
南昌精密 100% 173,900.37 109,674.63 64,225.75 156,526.39 -9,789.49 -7,273.10
南昌显示 100% 73,159.95 59,888.72 13,271.23 200,446.81 365.72 274.25
展宏新材 100% 17,606.65 14,592.36 3,014.29 33,156.28 53.78 187.05

被担保人截止2023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432,021.98 230,638.65 201,383.33 251,795.76 -4,003.40 409.57
南昌精密 100% 155,432.73 93,501.71 61,931.02 79,604.51 -3,610.18 -2,294.72
南昌显示 100% 46,282.13 32,917.76 13,364.36 67,948.74 124.17 93.13
展宏新材 100% 19,051.74 16,688.19 2,363.55 13,056.20 -958.62 -650.74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万元)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赣州电子 同兴达 浦发银
行赣州
分行
¥10,000 按债权人对债务
人每笔债权分别
计算,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
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
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
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
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
足的保证金。
赣州电子 同兴达 信托商
业银行
深圳分
$1,000 为主合同项下每
笔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包括本保证合同第1 条所
述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
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南昌精密 同兴达 浦发银
行南昌
分行
¥8,000 按债权人对债务
人每笔债权分别
计算,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
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
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
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之日后三年止。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
的保证金。
南昌精密 同兴达 江西银
行赣江
新区分
¥15,000 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各项确定的实际
发生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南昌智能 同兴达 简单汇
商业保
¥1,000 (1)办理了“金单
融资”业务的金单
到期日(即甲方集
团成员企业应支
付应付账款日期,
含提前到期日)起
三年。
(2)对于金单融资
利息债务的保证
期间系:《简单汇
平台金单商业保
理融资业务协议》
以及《简单汇平台
金单商业保理融
资业务协议补充
协议》约定的金单
融资利息支付日
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1)乙方根据原始基础合同
以及金单对集团成员企业享有的应付账
款的本金、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等。
(2)根据《简单汇平台金单商业保理融
资业务协议》以及《简单汇平台金单商业
保理融资业务协议补充协议》等协议的
约定,乙方对集团成员企业享有的金单
融资利息债权。
(3)乙方向甲方或其集团成员企业追
偿,乙方为此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公告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公证费、
鉴定费、评估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
费等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南昌智能 同兴达 江西银
行赣江
新区分
¥4,500 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各项确定的实际
发生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权额。
展宏新材 同兴达 浦发银
行赣州
分行
¥500 按债权人对债务
人每笔债权分别
计算,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
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
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
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
的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 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60,000 万元, 占公司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6.0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65,701.57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61.46%。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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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9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