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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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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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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89,346,364.60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3234 号)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7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43,544,000.00 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1 月19 日到位,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3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项目备案 | 实施主体 |
|---|---|---|---|---|---|
| 1 | 新建基于ON-CELL 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 | 30,030.00 | 18,450.40 | 赣开发规字[2014]106 | 赣州同兴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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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 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 号 |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04.00 | 5,904.00 | 赣开发规字[2014]108号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深圳同兴达 |
| 合计 | 45,934 | 34,354.40 | - | 同兴达股份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16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计人民币89,346,364.6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新建基于ON-CELL 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 18,450.40 | 8,934.64 |
| 合计 | —— | 18,450.40 | 8,934.64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同 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 报告》(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 年2 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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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问询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3、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346,364.6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89,346,364.60 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同 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 报告》(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并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同兴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9,346,364.60 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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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币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要求;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同兴达实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鉴证报告》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3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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