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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7, 2021
54845_rns_2021-09-07_1013ba2e-7588-4f07-bca1-f8c54d966f5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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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9 月7 日,该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 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6、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1 年9 月7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 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绍锋、任达、向锐
2021 年 9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