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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21, 2020

54845_rns_2020-07-21_3cb3ad58-0bf4-4fc4-ae1e-12503e1350a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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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 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五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 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后,预案 及股份认购协议里提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内容发生变化, 公司编制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在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及预案五次修订稿事项表示认可,认为 该等议案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需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 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后,预案及股份认购协议里提到的《上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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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内容发生变化,公司已对原发行方案进行修订,根据最新 修订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与万锋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同时公司本次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条款及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关 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任达、向锐、卢绍锋

2020 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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