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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20, 2018
54845_rns_2018-07-20_98b3d063-f231-4166-af34-9a5fe1bee0b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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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解除限售名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2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 票共2,336,992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 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6 名激励对象在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2,336,992 股,同 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振超、孟晓俊、朱岩 2018 年 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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