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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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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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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 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就本次同兴达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 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 模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 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 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 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 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 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 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 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保荐机构提 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 春 严 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