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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Mar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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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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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0]00209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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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9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 | 1-5 |
|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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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2093 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 达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同兴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兴达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同兴达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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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0]00209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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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兴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同兴达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同兴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同兴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瑞彩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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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2,4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99 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83,7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343,544,000.00 元。
截止2017 年1 月1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23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5,071,758.52元(含手续费),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9,346,364.60 元;于2017 年1 月19 日起至2018 年12 月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902,334.04 元(包括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169,424.48 元(含手续费)。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 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17 年3 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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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 10886000000007415 184,504,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梅龙支行 755910730510707 1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桃源居支行 773168407861 59,040,000.00 合 计 343,544,000.00 |
存储方式 |
|---|---|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1、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根据公司的发展经营规划,公司深圳总部主要承担研发职能。为了集中公司优势资源,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赣州同兴达”变更为深圳总部“同兴达公司”。实 施地点由全资子公司地址“赣州开发区宝福路以东、赣通大道以南”变更为深圳总部地址“深 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该变更已经公司 2017 年 7 月第二届第五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 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
| 新建基于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 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
18,450.40 | 8,934.64 | 8,934.64 |
2017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8,934.64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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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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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354.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6.94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07.1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新建基于ON-CELL一体化全贴 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
否 | 18,450.40 | 18,450.40 | -- | 18,518.67 100.37 |
2019年2月 | 8,707.72 | 是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00.00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904.00 | 5,904.00 | 1,316.94 | 5,988.50 101.43 |
2019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354.40 | 34,354.40 | 1,316.94 | 34,507.17 100.4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34,354.40 | 34,354.40 | 1,316.94 | 34,507.17 | |||||
|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的是增加研发人员,通过研发人员的投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 技术竞争力;通过研发设备的投入,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果,强化公司在手机、平板电脑显示模组领域的技术优势,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 |
||||||||
| 领先性,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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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
无 |
|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实施主体由“赣州同兴达”变更为“同兴达公司”,实施地点由“赣州开发区宝福路以东、赣通大 道以南”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厂房”;2017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厂房” |
| 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346,364.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30001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新建基于 ON-CELL 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收入用于项目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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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