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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VT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Oct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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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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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定于2017 年11 月8 日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 年

  • 10 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11 月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11 月8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11 月7 日15:00 至2017 年11 月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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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11 月 3 日(星期五)

  •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 年11 月3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12 路中电照明中心北一楼同为 股份展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关于修订〈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 案》

上述议案1、议案2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3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4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除议案1 外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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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
非累积投票提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2.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但不得迟于2017 年11 月7 日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7 年11 月7 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12 路中电照明中心北五楼, 邮编:518057,传真:0755-333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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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人:谷宁

2、联系电话:0755-33306073

  • 3、传真号码:0755-33306002

  •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12 路中电照明中心北五楼

  •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

  • 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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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0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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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修订〈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 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11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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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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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 年11 月3 日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 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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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

见如下:

议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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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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