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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VT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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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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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 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第四条 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 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第五条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 品、低值易耗品等七大类。
第六条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商誉。
第二章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第七条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 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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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体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 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 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 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如下因素:
-
① 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
②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③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④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⑤ 是否存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
-
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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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 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 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 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 划分,与“应收账款”组 合划分相同,参考“应收 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关联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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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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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风险区域组合 | 保险公司不保且外汇管制区域及 信用较差区域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
| 低风险区域组合 | 超出保险额度扣除高风险区域组 合外 |
|
| 超低风险区域组 合 |
保险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2)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 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等级
(4)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5)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 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6)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除外)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7)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 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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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存货减值准备计提
第八条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 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根据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 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 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
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除考虑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该存货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外, 还需要考虑未来事项的影响。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 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 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
- 如果存在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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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二) 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条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对其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 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 ( )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如果存在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的,则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2、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 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二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 ( )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
2、 如果存在:第一,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第二, 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减值 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3、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 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二)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三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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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二)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等减值迹象的。
-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准备情形的情况。
(三)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 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四条 商誉减值准备
一 ( )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的账面价 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二)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先按照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 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
第五章 操作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责任部门一旦发现存在资产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 失,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取得上述报告后或至少每年年末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 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其可收回金额或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能力作出判断, 并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第十七条 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对其原因、相关数据等做出说 明并提供确凿证据及明细清单,报公司财务部核实。
第十八条 财务部核实后,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依次审批。 第十九条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 币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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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公司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至少包括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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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的审批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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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至少包括对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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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三)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列表至 少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过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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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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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说明(如有);
-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如有);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
第二十一条 对已提减值准备确需核销的资产,由财务部会同相关业务责任部门提交 书面核销申请报告。
第二十二条 申请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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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数额和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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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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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催收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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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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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关联交易的,应有关联方偿付能力及是否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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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 拟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由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销的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
第二十五条 若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应由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做出 专项说明并提供依据,由公司财务部核实后提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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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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