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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AGEN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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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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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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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9〕3-88 号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公司)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健 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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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集团公司于2018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姗姗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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