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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win Intelligent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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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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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光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 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 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0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公司的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共召开了2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 方光明 | 20 | 20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1 月1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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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2 月1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2 月25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专项研发资金、外出作业补贴及捐赠活动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4 月1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赛为智能 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4 月2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 年 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4 月3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 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方案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5 月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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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6 月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9、2020 年7 月1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7 月1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认购协议>》、《关 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8 月11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学院提 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8 月2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20 年半年度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 年8 月2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 年9 月18 日,对第五届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 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深圳国华赛为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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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 年11 月15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本人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1 月1 日至 2020 年12 月31 日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核并同意了《关于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 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核并同意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审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 公司拟审核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候选 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拟审核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审核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 效,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市场开拓、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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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 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 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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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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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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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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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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