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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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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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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 和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同意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2万元(含利 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 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 号),上市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5,999,983.38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59,919,984.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7,446.00 元,新 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33,312,726.84 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10,188.63 元。 上述资金于2019 年7 月11 日到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A 验字【2019】0010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 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 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2021年 6 月30 日累 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1 年 6 月30 日投 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
| 嘉兴市云达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光韵达 嘉兴智能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否 | 11,569.04 | 11,569.04 | 11,589.45 | 100.18% |
2020 年 |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 用技术有限公司激 光精密智能加工中 心建设项目 |
是 | 10,000.96 | 6,000.96 | 5,704.16 | 95.05% |
2019 年 |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 人工厂研发项目 |
否 | 4,422.00 | 4,422.00 | 2,189.09 | 49.50% |
2021 年 |
| 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 厂 |
否 | 0.00 | 4,000.00 | 493.79 | 12.34% |
2021 年 |
| 合计 | —— | 25,992.00 | 25,992.00 | 19,976.49 | 76.86% |
—— |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截至2021 年8 月27 日,“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1 年 8 月27 日累 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
截至2021 年8 月27 日 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 收益、活期利息) |
| PCB 激光钻孔 无人工厂 |
0.00 | 4,000.00 | 1,032.92 | 25.82% | 3,041.72 |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 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截止2021 年8 月27 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32.92 万元,占该项目投 资规划资金的4.23%,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9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041.72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截止2021 年8 月27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剩余资金为3,041.72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
四、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公 司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的原因如下:
随着PCB 行业的发展变化及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对“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公司认为PCB 市场与消费电子、5G 通讯行业紧密相关,受疫情 冲击,消费电子出货量增速放缓,全球5G 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高频高速通讯板、芯片、 关键元器件的量产也将延后;同时,本项目资金原计划主要用于购买进口激光钻孔设备, 受疫情影响及需求旺盛,该设备供不应求,设备交付时间延迟。公司结合市场和项目实 际情况,认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 司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将重 点投入公司优先发展的航空军工产业中,也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 性,降低财务费用。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计划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 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PCB 激光 钻孔无人工厂”终止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 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 止。
六、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 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 人工厂”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光韵达终止募投项目“PCB 激光钻 孔无人工厂”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光韵达本次事 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光韵达本次终止募投项目“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