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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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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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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2019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光 韵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5,999,983.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19,984.21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17,44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233,312,726.84 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10,188.6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9)0010 号)。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5,992.0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8,761.25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B2 | 4,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72.06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215.21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C2 | 2,300.0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57.83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976.46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D2=C2 | 2,300.0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29.89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945.4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45.43 |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分别由光韵达、全资子公司深圳光韵达激光 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激光”)、全资孙公司嘉兴市云达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云达”)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光韵达《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光韵达、光韵达激光、嘉兴云达 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了共计 4 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华创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银行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元) | 存款类型 |
|---|---|---|---|---|---|
| 1 | 光韵达 | 兴业银行深圳 | 337180100100291316 | 97,555.50 | 活期 |
| 南新支行 | |||||
|---|---|---|---|---|---|
| 2 | 光韵达 激光 |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1260 | 3,922,342.98 | 活期 |
| 3 | 嘉兴云 达 |
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益田支行 |
4000032329200286237 | 4,258.81 | 活期 |
| 4 | 光韵达 |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9262 | 35,430,093.25 | 活期 |
| 合计 | 39,454,250.54 |
注:不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详见本专
项核查意见第六章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光韵达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 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经过审慎考虑,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深 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光韵达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名称 |
委托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 收益率 |
|---|---|---|---|---|---|---|---|
| 光韵达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 存款 |
1000.00 | 2020/11/6 | 2021/5/6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3.5% |
| 光韵达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 存款 |
8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 限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2.4%-3.0 5% |
| 光韵达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 存款 |
5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 限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2.4%-3.0 5% |
| 合计 | 2,300.00 |
除上述情形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管理。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光韵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天 运[2021]核字第 90170 号),认为: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光韵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光韵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光韵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992.00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215.2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9,976.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39%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569.04 | 11,569.04 | 310.08 | 11,589.42 | 100.18% | 2020年度 | -1,761.83 | 否 | 否 |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 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 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0,000.96 | 6,000.96 | 390.85 | 5,704.16 | 95.05% | 2019年度 | 472.67 | 否 | 否 |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 厂研发项目 |
否 | 4,422.00 | 4,422.00 | 20.49 | 2,189.09 | 49.50%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否 | 0.00 | 4,000.00 | 493.79 | 493.79 | 12.34%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992.00 | 25,992.00 | 1,215.21 | 19,976.46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1、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建设期长于预期,另外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影响, 导致新客户开发、检厂验厂有所延迟;2、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募集资金金 额由原先计划的10,000.96万元调整到6,000.96万元,募投项目规模变小;另一方面,电子通讯行业因技术变革,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一定改变,导 致未能达到计划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公司2020年1月8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 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7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华创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3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除上述情形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中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重大问题。 |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PCB 激光钻孔无 人工厂 |
深圳光韵达激光 应用技术有限公 司激光精密智能 加工中心建设项 目 |
4,000.00 | 493.79 | 493.79 | 12.34%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4,000.00 | 493.79 | 493.79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 公司2020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 孔无人工厂”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文雨 李锡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