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5, 2021
55233_rns_2021-03-05_b8d4a6c2-e900-4e3c-b0d6-969e9c8e2cf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 2915 号),深圳光韵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1,052,630.00 股,发行价格为 9.31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5,999,985.30 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137,971.84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862,013.4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1 月18 日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ZL10001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通鑫旺航空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鑫旺”)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通鑫旺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双流分行新城支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资金用途 |
|---|---|---|---|---|
|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 44250100002300003389 | 4,586,639.27 | 1、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支付收购股权现金对价3、支付中介费用 |
| 成都通鑫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双流分行新城支行 | 51050152797800001210 | 42,000,000.00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①上述金额为相关金额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3月4日的账户余额;
- ②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收购股权现金对价”及部分“支付 中介费用”的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本公司及孙公司统称为甲方(其中本公司为甲方1, 全资孙公司通鑫旺为甲方2),开户银行为乙方,保荐机构华创证券为丙方。
1、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上表中对应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其他用途和方式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 对甲方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及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在募集资金存储于该专户期间,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汪文雨、刘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财务 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 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在募集资金存储于该专户期间,乙方按月(每月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 则在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420 万元的(注:1000 万元为在建设 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额度,420 万元为在建设银行双流分行新城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额度),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如涉及甲方2, 乙方应同时通知甲方1,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约定联系方式向甲方及乙方书面通知 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甲方通知专户大额支 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甲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
-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
-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