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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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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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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旬)

本人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

现将201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会议和2 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 认真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 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 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014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 况发生。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2014 年3 月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公司《2013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 审计单位》、《2013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14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深圳光韵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 托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作为召集人,就公司于2014 年4 月30 日召开的2014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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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在2014 年5 月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调整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14 年7 月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公司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14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2013年度审计报 告工作,在审计之前与其他独董、审计委员一起,就审计计划、工作安排、重点审计方面 等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审计结束后各 方再次开会交流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审计结果等。在2014年度里,本人作为召集 人组织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就《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公 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 结》、《财务、内部审计2013年度工作评价》、《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4年度审计单位》、《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审计部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每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工作计 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的两次会议,分别就《公司201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意见》、《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 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会计规范工作建设、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经常与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计主管交流,利用自己在财务、税务方面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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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给公司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交流业务领域的心得,为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尽微薄之 力。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财务、董秘 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财政部会计准则修订等 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董秘处和持续督导 券商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段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4 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在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来,我仍将会继续关注公司,并欢迎公司 相关人员就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内容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探讨业务。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旬

二O 一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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