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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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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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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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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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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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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第 1 –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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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 – 6 页
-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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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170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 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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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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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光韵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韵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鉴证报告作为光韵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O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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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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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67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计人民币 275,999,983.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59,919,984.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17,44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233,312,726.84 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10,188.6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到 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9) 001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5,992.0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8,761.25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B2 | 4,000.0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72.06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215.21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C2 | 2,300.0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5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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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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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976.46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D2=C2 | 2,3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29.89 |
| E=A-D1-D2+D3 | 3,945.43 | |
| F | 3,945.43 | |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 337180100100291316 | 97,555.50 |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1260 | 3,922,342.98 |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 4000032329200286237 | 4,258.81 |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9262 | 35,430,093.25 | |
| 合 计 | 39,454,250.54 |
注:不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募集资金 2300 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七)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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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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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4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945 万 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9,97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 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过审慎考虑,公 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公司拟将“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 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结构性存款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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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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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收益率 |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11.6 | 2021.5.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限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3.05%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限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3.05% |
| 合计 | 2,300.00 |
除上述情形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管理。
( 八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批准报出。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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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 | 附表1: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2020年度 | ||||||||||
|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99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5.2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976.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39%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569.04 | 11,569.04 | 310.08 | 11,589.42 | 100.18% | 2020年度 | -1,761.83 | 否 | 否 |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0,000.96 | 6,000.96 | 390.85 | 5,704.16 | 95.05% | 2019年度 | 472.67 | 否 | 否 |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 | 否 | 4,422.00 | 4,422.00 | 20.49 | 2,189.09 | 49.50%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否 | 4,000.00 | 493.79 | 493.79 | 12.34%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992.00 | 25,992.00 | 1,215.21 | 19,976.46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建设期长于预期,另外 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影响,导致新客户开发、检厂验厂有所延迟;2、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 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原先计划的10,000.96万元调整到6,000.96万元,募投项目 规模变小;另一方面,电子通讯行业因技术变革,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一定改变,导致未能达到计划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7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华 创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3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除上述情形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管理。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重大问题。 |
7
| 附表2: | |||||||||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2020年度 | |||||||||
|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 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493.79 | 493.79 | 12.34%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000.00 | 493.79 | 493.7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 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公司2020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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