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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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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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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6 次,以通讯表决 方式参会1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现场出席2 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1 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2 月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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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2、2021 年4 月1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 年年度董事会上 对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政策 变更、2020 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5 月1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6 月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8 月2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 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司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 并重点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针对上述事项,各委员充分讨论达成意见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此外,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进 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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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 年,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 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 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 方面向管理层提出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 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法律法规的理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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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陈乘贝)》之签署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乘贝

2022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