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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Oct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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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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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1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 月10 日 收到公司董事肖映辉,监事石甘德、屈鸿京,副总经理黄祖超、宫兴华分别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的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肖映辉持有公司股份4,383,19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6%;公司监事会主席屈鸿京持有公司股份7,038,7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19%;公司监事石甘德持有公司股份3,00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副总经理黄祖超持有公司股份93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副 总经理宫兴华持有公司股份5,0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人:肖映辉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5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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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减持 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 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肖映辉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减持人:屈鸿京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2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 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减持 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 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屈鸿京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减持人:石甘德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88,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5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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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减持 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 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石甘德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减持人:黄祖超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减持 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 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祖超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减持人:宫兴华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21,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2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减持 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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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宫兴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肖映辉、石甘德、屈鸿京、黄祖超、宫兴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肖映辉、石甘德、屈鸿京、黄祖超、宫兴华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肖映辉、石甘德、屈鸿京、黄祖超、宫兴华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肖映辉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监事石甘德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监事屈鸿京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副总经理黄祖超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副总经理宫兴华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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