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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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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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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52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长 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亮”)92%股权转让给深圳长亮创新 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亮创新”);拟将其余8%股权转让给 自然人袁海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 年9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因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杭州长亮92%股权转让给深圳长亮 创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1.1868 万元;拟将其余8%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袁海平,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1032 万元。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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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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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类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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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额:300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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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6 号科技园工业大厦201D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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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玖菲特投资有限公司。
长亮创新是公司参投的合伙企业,长亮创新与长亮科技、长亮科技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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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担任 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交易对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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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袁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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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体类型: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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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份证号: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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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九堡镇
袁海平先生目前担任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与长亮科技、 长亮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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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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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82 号A 楼7 层7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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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金:人民币6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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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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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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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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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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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 年7 月31 日
| 单位:元 | 2016年7月31日 | 2015年12年31日 |
|---|---|---|
| 资产总额 | 3,563,176.60 | 2,466,434.55 |
| 负债总额 | 1,326,306.72 | 311,968.78 |
| 资产净额 | 2,236,869.88 | 2,154,465.77 |
| 营业收入 | 804233.42 | 797572.81 |
| 净利润 | -1,717,595.89 | -2,845,499.23 |
四、 本次交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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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与长亮创新的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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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拥有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2%的人民币625.60 万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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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给长亮创新(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231.1868 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 割,在2016 年12 月31 日前交割。
以上价格确定依据:参考截至定价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251.29 万元、 并经双方协商作价。评估文件: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 年9 月 7 日出具的《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78 号)。
3、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基准日为2016 年7 月31 日。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 商登记之日之间的期间损益(以未经审计的账面值为准)由受让方承担。
(二) 本公司与袁海平的交易协议
1、公司将拥有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8%的人民币54.40 万元股权 转让给袁海平(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20.1032 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 割,在2016 年12 月31 日前交割。
以上价格确定依据:参考截至定价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251.29 万元、 并经双方协商作价。评估文件: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 年9 月 7 日出具的《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78 号)。
3、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基准日为2016 年7 月31 日。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 商登记之日之间的期间损益(以未经审计的账面值为准)由受让方承担。
(三)本次转让完成以后,杭州长亮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92% |
| 2 | 袁海平 | 8% |
五、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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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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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权转让不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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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截至2016 年7 月31 日,长亮科技共计向杭州长亮提供借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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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772.59 元,本次转让后杭州长亮将根据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向公司支 付本金及利息。
六、 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杭州长亮全部股权以后,杭州长亮不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不再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通过持有长亮创新19.99%的份额,仍然间接 持有杭州长亮部分股份。公司董事徐江将不再担任杭州长亮的执行董事一职。
本次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当期带来约-171.76 万元的损益,具体数额应以交割
日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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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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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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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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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 年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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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2016 年7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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