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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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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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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2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亮科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之前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将“补 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的款项人民币1,867.2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岚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17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964,975股进行配套融资,每股发行价格为39.24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34.56万元。扣除承销费3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11,284.56万元,已由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汇入本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79150155200001702账号内, 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6.69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27.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大华验字[2015]00123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已经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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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配套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具体用途 实施主体 备注
1 支付现金对价 6,600.00 支付购买合度云天100%
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
上市公司 -
2 合度云天银行
产品定价系统
960.82 用于建设合度云天自主
将要自主研发的银行产
品定价管理系统
标的公司 募集资金通
过增资或借
款的形式投
入标的公司
3 合度云天资金
及投融资管理
系统
1,406.49 用于建设合度云天自主
将要自主研发的资金及
投融资管理系统
标的公司
4 补充标的公司
营运资金
400.00 用于补充合度云天正常
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标的公司
5 补充上市公司
营运资金
1,867.25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上市公司 -
6 支付部分中介
机构费用
400.00 支付本次重组过程中产
生的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上市公司 -
合计 11,634.56

三、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基本情况

自 2015 年以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对营运 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充足,提高抗风险能力,根据之前 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人民币 1,867.25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 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使用募集资金。

四、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之前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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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将“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的款项人民币 1,867.25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7.25 万元补充运营资 金,是执行前期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内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符,符合证券法律法规以及之前经审批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要 求。本次补充营运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的款项人民币 1,867.25 万元用 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与公司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内容相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营运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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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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