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55344_rns_2021-04-16_e73907ed-d425-4dfe-a675-546f1604828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的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现场参会5 次,以通讯表 决方式参加了1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为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现 场出席1 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0 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4 月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 年年度董事会上 对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2019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政策 变更、2019 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确认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以及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6 月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

3、2020 年7 月2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 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8 月2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议通过了赵锡军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充分审查候选人资格、了解候选人任 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兼职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就公司关联交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并重点审议了公 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针对上述事项,各委员充分讨论达成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 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三)2020 年,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 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 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 方面向管理层提出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 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认真 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陈乘贝)》之签署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乘贝

2021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