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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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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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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的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 参加了 9 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1 次董事会,共现场出席 2 次股东大 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 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形式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二、 2018 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8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 2018 年 3 月 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以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 、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2017 年度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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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

3 、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调整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4 、 2018 年 6 月 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深圳市趣投保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深圳市银户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以及与 控股股东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受让上海明大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

5 、 2018 年 6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首期预留股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以及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 意见。

6 、 2018 年 7 月 3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变更关联交易 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7 、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8 、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及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9 、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向深圳市银户 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2018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 2018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就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并重点审议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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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针对上述事项,各委员充分讨论达成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 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三) 2018 年,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对董事,在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 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 面向管理层提出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 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 1 、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 、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 、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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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乘贝)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陈乘贝)》之签署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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