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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an 9, 2017
55344_rns_2017-01-09_fc7591f1-df35-4ecf-a336-94e6f430727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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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长亮 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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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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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 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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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柳木华 陈乘贝 彭和平
2017 年1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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