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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r 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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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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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斌)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2年度工 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201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2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三次董事会,实际参加三 次董事会,均为现场参加,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2年度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2年主要履行职责: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依照已制定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责。
三、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2年度公司未发生须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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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斌)
四、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和治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参观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内幕交易警示 展,及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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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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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 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3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学斌
2013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