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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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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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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 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序号 日期 届次 议案
1 2020-4-24 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暨2019
年年度监事会
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议
案》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0-6-8 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的议案》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
3 2020-7-29 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4 2020-8-26 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2020-10-27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 1) 列席公司重要会议,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020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部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例

会,了解与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决策以及实施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财务、 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在监事会内部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从整体上增强对公司依法 经营的认知、把握和监督,使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 2) 加强内部管控,注重专项效果

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经营和内部管控工作也日益加强。监事会以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了重要事项跟进、重要决 策参与。2020年监事会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现场存在的管理不善、 流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2020年度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 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未 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基本健全、会计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 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 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 4、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未发现利用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 5、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2019 年度已经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和公司预计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 2020 年与深圳市 趣投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银户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49 万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公司新增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2020 年与深圳市长亮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 万元。

6、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