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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4, 2020
55344_rns_2020-04-24_f8a79517-9911-4e1d-92fb-09e0d68dbcf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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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覆盖了公司各个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 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 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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