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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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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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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长亮 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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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柳木华 陈乘贝 彭和平

2018 年8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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