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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May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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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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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4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补充通知公告及 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 年4 月15 日、2023 年4 月25 日、2023 年5 月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及《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经工作人员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原公告中“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和“附件2”之“授权委 托书”的部分内容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情况
1、“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更正前: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更正后: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2、“附件2”之“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议案编码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更正后: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二、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公告的更正情况
1、“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更正前:
| 更正前: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更正后: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附件2”之“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更正后: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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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三、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情况
1、“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更正前:
| 更正前: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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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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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更正后:
| 更正后: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附件2”之“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更正后: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关于召开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为准,详见附件。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 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 月5 日
附件:更正后的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2023 年5 月8 日下午14 点半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 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4 月28 日
-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年4 月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 座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5 月6 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 年5 月6 日下午16:00 之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
-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 座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现场登记方式:
-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 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 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 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 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 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 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史琦 杨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7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1个小时,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
-
通等费用自理。
-
5、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 月5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48”,投票简称为“长
-
亮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上午9:15 至下午
-
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 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
-
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 年5 月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8)。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
生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提案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王长春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 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902,419 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 %,王长春先生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 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作为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3.00 号至25.00 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 更。现将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七、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2023 年5 月8 日下午14 点半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
-
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4 月28 日
-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年4 月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 座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八、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监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15 日、2023
年4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 至议案12、议案18、议案21、议案22、议案25 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3 至议案17、 议案19、议案20、议案23、议案2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九、 会议登记事项
-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5 月6 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 年5 月6 日下午16:00 之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
-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 座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现场登记方式:
-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 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 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 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 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 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 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十、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十一、 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史琦 杨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1个小时,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
-
通等费用自理。
-
5、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二、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48”,投票简称为“长
-
亮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 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6 | 限售期 |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 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 年4 月15 日、2023 年4 月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 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以及《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6)。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十三、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5 月8 日下午14 点半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 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4 月28 日
-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年4 月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十四、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限售期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董事会、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 年年度监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15 日、2023 年4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 至议案12、议案18、议案21、议案22、议案25 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3 至议案17、 议案19、议案20、议案23、议案2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十五、 会议登记事项
-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0. 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5 月6 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 年5 月6 日下午16:00 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
-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 区2 栋A 座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 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 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 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
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 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 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 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十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十七、 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史琦 杨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1个小时,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
-
通等费用自理。
-
5、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八、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 月5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48”,投票简称为“长
-
亮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 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议案编码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4.06 | 限售期 | √ | |||
| 14.07 | 上市地点 | √ | |||
| 14.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 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