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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0

Sep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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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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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0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 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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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奖金、津贴等。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除此以外不再以其他形式 从公司领取报酬;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职津贴,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按其所任职务领取对应的岗位工资、奖金等报酬。

第八条 公司监事的任职津贴为人民币6万/年,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 监事除监事津贴外,按其所任职务领取对应的岗位工资、奖金等报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组成。计算公式 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金。

  • 1、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 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高管的基本薪酬设定绩效薪酬基数,对高管的工作业绩以月 度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绩效薪酬,计算公式:绩效薪酬= 月度考核系数×绩效薪酬基数;

3、奖金: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 具体工作考核结果确定,报董事会审批。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单项职务领取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 放;奖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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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奖金等并予以发 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 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

  • 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 4、组织结构调整;

  •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 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独立董事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薪酬调整发表独 立意见。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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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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