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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4
Apr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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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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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 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五 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3年4月1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
1、《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7、《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年5月1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三)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3年6月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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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年8月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
1、《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8月2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
案的议案》;
-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年10月2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
1、《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部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监 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公司进行了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蹇康 力、杨顺林、王彬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其中杨顺林、王彬为职工代表监事,蹇康 力为监事会主席。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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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监事会认为: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监事会成 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营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3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 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内幕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 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13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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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了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事项。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各项制 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 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 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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