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7, 2021

54338_rns_2021-11-07_0f1d6d7f-eca8-4254-832c-6b64ffd00fe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凯旋门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计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1 年 11 月 3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28 次会 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未获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 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相 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充分论证,并就有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picture [8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玉普 沈八中 饶艳超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