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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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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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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玉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玉普,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 集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 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8 1 7 0 0 3

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2020年度,本人还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次、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报告 期内,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和充分论证,认 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8月1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9月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10月15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 司发展战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 金占用、对外担保、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换届选举、财务管理、高管薪酬、利润 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并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 建议。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 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本人按 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了 1 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 况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阅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选拔 优秀人才,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职责,推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参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组织研讨公司管理 人员的考核,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按照 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参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 计划均认真进行审议,和财务中心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对内审部进 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换届选举、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选举董事 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 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 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 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 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平时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了 解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玉普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八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八中,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 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董 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2 0 2 0 0 0

2020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任职期间,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 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15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高管薪酬、信息披露、 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调研,及 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 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2020 年本人任职 期间,公司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 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 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 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 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 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及其他有关规定, 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参加了监管机构组织的其他培 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了解最新 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及 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八中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艳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饶艳超,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 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董 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2 0 2 0 0 0

除董事会外,本人还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任职期间,本人 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15日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高管薪酬、信息披露、 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调研,及 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 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均认真进行审议,和 财务中心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对内审部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 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 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 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 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 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平时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了 解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饶艳超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力,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经自查,在任职期间,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 项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 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6 0 6 0 0 4

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2020年度,本人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 员会1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 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8月1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9月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调研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 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换届选举、财务管理、高 管薪酬、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并提出了 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 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第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 工作计划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审部进行有效监督,和财务中心、审计机构注 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参加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与其他委员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 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推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换届选举、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 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 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 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 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 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平时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了 解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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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力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冯科,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经自查,在任职期间,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 项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 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6 0 6 0 0 3

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2020年度,本人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 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 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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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日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8月1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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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 况、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关 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换届选举、财务管理、高管薪酬、 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并提出了合理化意 见和建议。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 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按考核方 案进行业绩考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参加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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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三)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3 次会议,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第一季 度、2020 年半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内审部提交的 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审部进行有效监督,和财务中心、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换届选举、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 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 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 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 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 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平时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了 解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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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科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