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54338_rns_2021-03-30_dda7e4ec-7866-44a0-9edb-93157931e86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的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刘力先生、冯科先生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42.0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24.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53.56 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5)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1)第 2066 号《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鉴于公司截至 2020 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 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 告编号:2021-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利安达审 字(2021)第 2085 号《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足够的具有必 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 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 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 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 周璐 | 董事长、总经理 | 110.77 |
| 王允贵 | 董事 | 0.00 |
| 林萌 | 董事 | 3.00 |
| 吴玉普 | 独立董事 | 10.00 |
| 沈八中 | 独立董事 | 2.08 |
| 饶艳超 | 独立董事 | 2.08 |
| 朱谷佳 | 监事会主席 | 0.00 |
| 吴晓丽 | 监事 | 68.10 |
| 刘芷然 | 职工代表监事 | 55.96 |
| 胡九成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8.72 |
| 王利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75.29 |
| 杨彩琴 | 副总经理 | 49.50 |
| 赵聪 | 原董事 | 65.84 |
| 刘懿静 | 原董事 | 3.00 |
| 刘力 | 原独立董事 | 7.92 |
| 冯科 | 原独立董事 | 7.92 |
注:董事刘懿静、独立董事刘力、冯科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后任期结束;董事赵聪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二)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任职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除此以外不再以其他形式从公 司领取报酬;
2、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3、监事: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除监事津贴外,按其所任职 务领取对应的岗位工资、奖金等报酬;监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 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2021 年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 回报规划》。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 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 入139,420,849.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5,613.09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01,401.18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8,237,394.31元。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上〔2020〕129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虽然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 他情形,也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将尽快申请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 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