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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ccess Electronics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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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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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 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周二)下午 14:30 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 —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3 日(周二)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1 栋 A 座 13 层

  • (1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审议《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 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 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制定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 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 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宇顺电子 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 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 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 11:30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制定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说明:

  •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