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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0
Aug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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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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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条目 |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第六条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
~~10,672~~ ~~万~~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47.1040 万元。 |
|
| 第二十 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普通股。 |
~~10,672~~ ~~万~~股,全部为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47.1040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
|
| 第三十 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 ~~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除外情形,卖出该股票不 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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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
|||
| 第一百 一十八 条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立即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 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或公司章 程的决议时,董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但董事会坚持作出决议的; ......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立即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 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决议 时,董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董事 会坚持作出决议的; ...... |
|
| 第二百 一十八 条 |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为~~ ~~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渠 道。 |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渠道。 |
|
| 第二百 二十条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 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上~~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 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 |
|
| 第二百 二十二 条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 内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 ~~上~~公告。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 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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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第二百 二十四 条 |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 内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定的最低限额。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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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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