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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Sep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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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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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明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范峤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选举俞浩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3 选举陈立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

议案1 至议案3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1 至议案5 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明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范峤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俞浩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陈立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5.00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13:00-13: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912

  •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

  • 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 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明意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范峤峤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3人
2.01 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应选3人
3.01 选举俞浩女士为第三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三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陈立先生为第三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5.00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 1.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 请填上“同意票数”。

  •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