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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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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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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伊恩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公 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按照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 面应有的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编写了《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 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65,845.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2.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7.55%。2024 年末,公司总资产 201,088.8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33%,公司净资产 168,105.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 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 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 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9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凌东胜先生、王 明意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伊恩江先生、陈 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因在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 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总 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 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 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 )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15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新东先生、凌东胜先生、伊恩 江先生、陈外华先生和陈慧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薪酬按照公司《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表决结果如下:

  • 15.01 关于提名王新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15.02 关于提名凌东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03 关于提名伊恩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04 关于提名陈外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05 关于提名陈慧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 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幼美女士、周成柱先生、乐宏 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2025 年度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表决结果如下:

16.01 关于提名肖幼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02 关于提名周成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03 关于提名乐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 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 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修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15)。

三、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5、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新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3 年10 月出生, 硕士。2000 年9 月至2006 年1 月,任西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董事、执行董事;2006 年1 月至2017 年9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 定部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17 年9 月至2024 年1 月,任广东省深圳市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 年1 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新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新东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凌东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0 年11 月出生, 硕士。1996 年3 月至2006 年3 月,历任中兴通讯网络事业部PSTN 项目经理/软 件开发、ATM 产品总工/系统部部长、ATM 产品总经理、宽带网络产品总经理、IP 网络产品总经理及国际市场副总经理;自2006 年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自2020 年6 月30 日起至今,任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 年7 月1 日起至今,任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23 年7 月 13 日起至今,担任T-InnoWare 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自2011 年9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凌东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346,219 股股份,同时通过南京市创芸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199,600 股股份。凌东胜先生与

公司股东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无关联关系。凌东胜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3、伊恩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 年2 月出生, 硕士。1993 年9 月至1997 年8 月,在佳木斯大学担任讲师;1999 年9 月至2001 年8 月,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经理;自2001 年9 月至2020 年7 月, 任深创投华东总部副总经理;自2020 年7 月6 日起至今,任深创投上海投资部 总经理;自2017 年3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10 月22 日起至今,代行 公司董事长职责。

伊恩江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 股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部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伊恩江先生目前不存 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外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8 年6 月出生, 博士,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1997 年7 月至1998 年3 月,任深圳市世纪星源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1998 年4 月至2000 年3 月,任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 年4 月至2000 年12 月,任平安保险集团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2001 年1 月至2017 年7 月,历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 控制委员会秘书处律师、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自2017 年10 月起至2024 年6 月, 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监事;自2018 年11 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自2024 年7 月起至 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专家律师。自2018 年8 月起至 今,任公司董事。

陈外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专家律师,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外华先生目前不存 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慧霞: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81 年6 月出生, 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 年2 月至2007 年10 月,任深圳市万隆 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7 年11 月至2011 年12 月任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项目经理;2012 年1 月至2016 年9 月,任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报表主管。自2016 年9 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陈慧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慧霞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肖幼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55年2月出生,硕 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深圳 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立 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 圳市检察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 会会员,深圳市女财经工作者协会名誉副会长。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肖幼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周成柱: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硕 士。曾任江苏省电信传输局局长、书记,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备组成 员、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目前已退休。自2021年10月起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成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乐宏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硕 士。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主任科员,江苏省盐城市 郊区北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江苏省 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稽查监察部总经 理、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现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乐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