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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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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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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 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伊恩江先生、王明意先生、陈外华先生和范峤峤 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2021 年度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提名李守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关于提名凌东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关于提名伊恩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关于提名王明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关于提名陈外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关于提名范峤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周成柱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表决情况如下:
- 2.01 关于提名肖幼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关于提名乐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关于提名周成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超过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参考深圳市国资委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意 不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 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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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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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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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守宇: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4月至1999年8月,任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9年8月加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创投”),历任投资发展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片区总经理,深创投 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长、项目管理总部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深创投董事 会秘书;2016年8月至今,任深创投副总裁。2012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董 事;自2018年8月2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守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副总裁,与本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无关联关系;李守宇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2、凌东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0 年 11 月出生, 硕士。1996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兴通讯”)网络事业部PSTN 项目经理/软件开发、ATM 产品总工/系统部部长、 ATM 产品总经理、宽带网络产品总经理、IP 网络产品总经理及国际市场副总经 理;自 2006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至今,任 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任南京中 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1 年 9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凌东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1,346,219 股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 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791,003 股股份。凌东胜先生与公司
股东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凌东胜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伊恩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 年 2 月出生, 硕士。1993 年 9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佳木斯大学担任讲师;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经理;自 2001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深创投华东总部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至今,任深创投华东总部总 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伊恩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华东总部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伊恩江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明意: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3 年 6 月出生, 硕士。199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历任中兴通讯软件开发工程师、科长、项 目经理、技术总监、软件开发部部长;2011 年 11 月加入赛克科技,任副总经理; 自 2015 年 5 月起至今,任赛克软件总经理;自 2017 年 4 月起至今,任赛克科技
总经理;自 2018 年 9 月 6 日起至今,担任南京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自 2012 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明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59,200 股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本公司 662,404 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明意先生目前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外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8 年 6 月出生, 博士,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深圳市世纪星源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 年 4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平安保险集团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2001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深创投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处律师、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自 2017 年 10 月起至今,任深创投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 主任、监事;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外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纪委副书记兼纪检 监察室主任、监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外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范峤峤: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87 年 12 月出生, 硕士。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法 律合规助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深创投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处律 师;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深创投风险控制委员会副秘书长;自 2017 年 11 月起至今,任深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副秘书长;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今, 任深创投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范峤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副 秘书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范峤峤女士目前不存在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肖幼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55年2月出生,硕 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深圳 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城 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 圳市人大计划预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社 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集团 项目评审顾问,深圳市女财经工作者协会副会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肖幼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乐宏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硕 士。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主任科员,江苏省盐城市 郊区北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江苏省 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稽查监察部总经 理、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现任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 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 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乐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周成柱: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硕 士。曾任江苏省电信传输局局长、书记,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备组成 员、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目前已退休。
周成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