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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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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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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5 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2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95,410.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77.6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04%。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229,365.64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4%;公司净资产 175,510.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 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无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 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监事马彦钊先生回避 表决。
预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1,5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7)。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 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 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2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离职人员涉及 207,360 股限制 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3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