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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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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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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 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度,公司为构建更数字、更安全、更健康的世界,持续优化和升级现有 产品与服务,同时采取积极拓展战略,从数据采集领域向数据应用领域拓展,并取 得了行业规模突破。在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产品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平台化能力进 一步加强,巩固和提升了各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加强了内部资源和外部解决方案整 合,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同时,为抓住市场机遇,搭建了本地化的销售服务网 络,持续扩大销售队伍和服务网点,发展更多区域及行业合作伙伴,开拓了更多行 业客户,增强了区域覆盖。

2020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实现营业收入95,41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5.48%;实现营业利润 26,094.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71%;实现利润总额 26,217.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77.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04% 。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 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 1、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 下3项议案:

  •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资金的议案》;

  • (3)《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 下16项议案:

  •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议案》;

  •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 议案》;

  • (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3)《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4)《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2

(15)《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2项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 以下5项议案:

  •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5)《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5项议案:

  •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 文的议案》;

  • (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的议案》。

3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4项议案: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9项 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 3、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4

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自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 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 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经营现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 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了建议,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审 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合法有序、 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3、2020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秉着勤 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均能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帮助。

4、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在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制定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薪酬方案,有效地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 行情况。同时对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审核,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5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0 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并在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用审计机构及股权激励等事 项都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 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本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信息披露管理

2020年度,公司对外披露未发生更正或修正情况。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0年度,公司采用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多形式开展投资者接待活动, 其中现场接待投资者3次。同时,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并通过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的了解公司 情况,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1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策和指导作 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持 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动董事履职能力培训,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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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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