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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novatio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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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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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 年 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凌东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
经核查,股东凌东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9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4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
15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关于提名肖幼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提名乐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审议《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
摘要的议案》;
-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
议案 9 和议案 10 需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除议案 9 和议案 10 外,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议案 1 及议案 6 至议案 9 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1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立柱先生、刘勇先生、彭晓光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计投票提案 | 提案1为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关于提名肖幼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提名乐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 √ |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
√ | |
| 3.00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
√ | |
| 9.00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
-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13:00-13:30。
-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
会议室。
-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912
-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
-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1.01 | 《关于提名肖幼美 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 | |||
| 1.02 | 《关于提名乐宏伟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2.00 | 《关于2020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
√ | |||
| 3.00 | 《关于2020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深圳市中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
√ |
| 5.00 | 《关于2020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6.00 | 《关于2020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1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1年度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
√ | |||
| 9.00 | 《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 请填上“同意票数”。
-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