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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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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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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

  •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 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1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9 月9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4)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
2.10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1.01、议案1.02、议案1.03、议案1.0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持 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 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至[email protected],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通过电话进行 的委托登记。

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文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

  • 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

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8 月29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9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15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5 年9 月15 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4.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如有)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联系方式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等确保能联系到
参会人的方式;
2、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使本人(本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异地股东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的,
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请用正楷字填写此表。

6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 年9 月15 日召开的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4)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04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9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2.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

  • 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 做出投票指示。

  • 4.本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

  •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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