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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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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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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 易等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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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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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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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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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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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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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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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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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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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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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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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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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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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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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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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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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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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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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文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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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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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公开竞买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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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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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拟通过公开招商征集项目合作方的议案》。 7、2021 年8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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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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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 年8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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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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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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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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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 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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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文件的议案》。
二、对公司2021 年度有关事项监督审核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运营情况、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 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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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 年决策程序及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执行,决策程序合 法,公司依法经营,且能够很好地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建立了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忠于职守,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 算及编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 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开展,严格遵 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互利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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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 督,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团结一致,奋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 发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 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制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 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市银 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 东利益为己任,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做好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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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的审议工作,特别是做好定期报告的审核;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 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财务及其它重大事项的 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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