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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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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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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 002786
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1 号楼 1-176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6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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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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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邦 信资产 |
指 |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收购人、上海东兴 | 指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中国东方 | 指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银宝山新 | 指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交易 |
指 | 上海东兴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邦信资产,本次吸 收合并完成后,邦信资产不再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海东兴直接持有深圳市 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49 %股份 |
| 《吸收合并协议》 | 指 | 邦信资产与上海东兴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的《吸收 合并协议》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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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1 号楼 1-176 室 法定代表人:刘照
注册资本:140,530.02384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886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199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44 年 10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6 层 联系电话:010-8540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信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1 | 上海东兴 | 140,530.0238 | 100.00 |
| 合计 | 140,530.0238 |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 / 地区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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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
| 刘照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梅孝峰 | 副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孙军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祖传夫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刘燕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杨晖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张宁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孟驰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胡玉君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王媛媛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朱杰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徐东权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注 1:邦信资产原总经理孙军先生,由于正常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
2:邦信资产原监事会主席孟驰先生,由于正常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
-
3:邦信资产原董事祖传夫先生,由于正常工作变动,不再担董事职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银宝山新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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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响应回归本源、专注主业、 做精专业的号召,中国东方决定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 对下属公司进行整合。上海东兴将对邦信资产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邦信资 产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上海东兴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邦信资产 的全部资产、负债等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东兴将直接持有银宝山 新 136,266,000 股股份,占银宝山新总股本的 27.49%。
本次收购有助于上海东兴优化管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推动内部资源整合,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将为银宝山新未来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提升公司 价值,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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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邦信资产与上海东兴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拟将 136,266,000 股银宝 山新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上海东兴,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7.49%。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 邦信资产 | 无限售流通股 | 136,266,000 | 27.49% | 0 | 0 |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并方式为上海东兴吸收合并邦信资产,吸收合并后,邦信资产的独立 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上海东兴作为合并后的公司将存续经营。
本次吸收合并后,邦信资产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其他一 切权利与义务由上海东兴依法承继。
上海东兴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 改变。
本次吸收合并后,邦信资产所持其他公司股权和股份归属于存续公司(即上 海东兴)。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中国东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出具《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同意上海东兴吸收合并邦信资产,吸收合并后,邦信资产的独立法 人资格予以注销,上海东兴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邦信资产的全部资产、 负债、人员等权利与义务。
- 2、上海东兴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出具《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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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海东兴吸收合并邦信资产,吸收合并后,邦信资产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 销,上海东兴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邦信资产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 等权利与义务。
3、2021 年 12 月 14 日,邦信资产与上海东兴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银宝山 新未清偿的负债情形,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信资产持有的银宝山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 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东兴直接持有银宝山新 27.49%股权,成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邦信资产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 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上海东兴作为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资信情况良 好。
上海东兴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32 楼 3207D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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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德芳 成立日期: 1991 年 5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40,816.8197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32215 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 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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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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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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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东兴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27642925
联系人: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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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照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照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 |
| 股票简称 | 银宝山新 | 股票代码 | 002786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1号楼 1-17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海东兴吸收合并邦信资产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136,266,000股 持股比例:27.49%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持股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照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