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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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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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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邦信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 民币支持公司更好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用于短期流动性支持与研发制造 防疫产品的投入。

2.邦信资产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银实业”)间接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邦信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 可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的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邹健先生、祖传夫先生、潘国庆先生对于此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贷款方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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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8868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娟

注册资本:140530.02384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1号楼1-176室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5,250,410.36 4,983,872.39
净资产 361,300.45 338,576.27
营业收入 536,013.71 111,001.92
净利润 31,579.95 -21,026.41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邦信资产通过中银实业间接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的规定,邦信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拟向关联方邦信资产申请借款额度不超 过30,000 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借款期限一年。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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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可以分批提款,可以提前还本付息,具体提款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借款期限:一年;

    • 3、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以双方协定为准;
  • 4、协议的生效条件: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

  • 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储备足额资金,并按期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完成 还款。提款日、还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 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 复利。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 挪用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 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 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邦信资产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支持公司生产 经营及发展,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邦 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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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 5.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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