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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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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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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 2018-01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53 号文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78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1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68.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30.52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937.6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5]0012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石岩 支行 |
44250100016500000056 | 54,410,300.00 | 7,212,231.60 | 活期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 44301560043173130000 | 73,412,755.00 | 7,682,481.33 | 活期 |
| 中信银行深圳城市广场 旗舰支行 |
7441910182600094733 | 26,744,424.23 | --- | 活期 |
| 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 774466507347 | 144,808,900.00 | 14,315,591.93 | 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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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天津银行开发区支行 | 703814201070002434 | --- | 4,946,612.76 | 活期 |
| 合 计 | --- | 299,376,379.23 | 34,156,917.62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综合考虑公司与银行合作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及发 展要求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 募集资金变更至中国银行石岩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在国家开发 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募集资金转入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专户后, 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此次变更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 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未改变募集基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 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查阅了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存放专用账户等议案文件,中金公司对银宝山新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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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符合公司 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银宝山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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